金华市民政局地名命名
公 告
第353号
根据《金华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》规定,现将“江南悦府”住宅区名称命名如下:
江南悦府 沈宅以南,330国道以北,金华汽车南站以东,义乌街以西。
自公告之日起,任何单位和个人凡涉用以上地名的,均应使用标准名称。
二○一○年七月六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