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华市民政局地名命名
公 告
第352号
根据《金华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》规定,现将“西关小区”更名为“西关茗苑”,公告如下:
西关茗苑 李渔路以北,浦江街以西,金华自来水厂以东,北面为住宅区。
自公告之日起,任何单位和个人凡涉用以上地名的,均应使用标准名称。
二○一○年六月十二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