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华市民政局地名命名公告
公 告
第348号
根据《金华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》规定,现将“鼎尚华府”住宅区名称
命名如下:
鼎尚华府 义乌街以东,东北面为南市小区,南面为规划道路。
自公告之日起,任何单位和个人凡涉用以上地名的,均应使用标准名称。
金华市民政局
二○一○年五月十四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