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华市民政局地名命名公告
公 告
第340号
根据《金华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》规定,现将“祥龙福邸”住宅区名称命名如下:
祥龙福邸 安文路以南,金磐路以北,双龙南街以西,西面为铁路信号器材厂。
自公告之日起,任何单位和个人凡涉用以上地名的,均应使用标准名称。
金华市民政局
二0一0年二月二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