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华市民政局地名命名公告 公 告 第338号 根据《金华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》规定,现将“冠达·满庭芳”住宅区名称命名如下: 冠达 ·满庭芳 下马滩街以西,东阳街以东,环城南路以北,北面为规划道路。 自公告之日起,任何单位和个人凡涉用以上地名的,均应使用标准名称。 金华市民政局 二0一0年二月二日
金华市民政局地名命名公告
公 告
第338号
根据《金华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》规定,现将“冠达·满庭芳”住宅区名称命名如下:
冠达 ·满庭芳 下马滩街以西,东阳街以东,环城南路以北,北面为规划道路。
自公告之日起,任何单位和个人凡涉用以上地名的,均应使用标准名称。
金华市民政局
二0一0年二月二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