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华市民政局地名命名公告
公 告
第336号
根据《金华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》规定,现将“永利·华都花苑”住宅区名称命名如下:
永利·华都花苑 双龙南街以东,和信路以南,东面为居民区,南面为规划用地。
自公告之日起,任何单位和个人凡涉用以上地名的,均应使用标准名称。
金华市民政局
二0一0年二月二日